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具体时间安排见正文!
(一)确认积分: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5年5月7日10:00至5月14日15: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材料初审: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办公时间到预约的街道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没有错误后在《2025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签名确认。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复审及公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结果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五)填报志愿:区教育局根据本年度学位及积分制入学申请情况向社会公布2025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申请人须于2025年6月10日10:00至6月13日15: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未确认或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六)安排学位: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当申请人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按上述规则,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在申请人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如申请人不同意统筹安排学位,将不被录取。
(七)学位确认: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结束后,申请人须于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不确认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人网上确认录取结果后,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八)报到注册:已确认积分制入学小学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8日,已确认积分制入学初中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5日,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九)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2025年广州各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即将启动,各区不一样,有需要的小伙伴要紧密关注申请时间哦!
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适龄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出生原件等!
广州各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申请流程都不一样,申请人要重视自己所在区最新通知哦,各区具体流程见正文!
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
广州各区积分入学即将开始,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5年积分制入学,各区申请条件不一样,见正文!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5年8月31日),并须满足相应学段学位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日前,广州海珠教育局发布了海珠2025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理指南,通知见正文!
可以,积分入学只面向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截止至2025年8月31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日)、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黄埔区积分入学政策解读直播在4月24日(周四)19:00-20:00,直播内容有申请材料、系统操作等。
2025年秋季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招生方式见正文!
不可以。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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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增城区各镇街招生工作咨询电线增城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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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具体时间安排见正文!
申请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5年5月7日10:00至5月14日15: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材料初审: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办公时间到预约的街道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料审核,核对没有错误后在《2025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签名确认。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复审及公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结果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五)填报志愿:区教育局根据本年度学位及积分制入学申请情况向社会公布2025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申请人须于2025年6月10日10:00至6月13日15: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未确认或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六)安排学位: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当申请人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按上述规则,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在申请人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如申请人不同意统筹安排学位,将不被录取。
(七)学位确认: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结束后,申请人须于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不确认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人网上确认录取结果后,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八)报到注册:已确认积分制入学小学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8日,已确认积分制入学初中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5日,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九)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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