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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设备、手术及制剂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产品5个工作日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进口产品10个工作日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合同包1(西安市第五医院科教设备、手术及制剂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西安市第五医院科教设备、手术及制剂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3.3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专业方面技术能力说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3.7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8无重大违法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3.10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2非联合体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与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2.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3.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3.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
3.3请各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3.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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